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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经湖北富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实施,对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凤北路智能分流井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来进行采购,欢迎合乎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凤北路智能分流井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专业供应商,为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凤北路智能分流井设备采购,详细的细节内容以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为准。技术方面的要求及参数如下:
(2)交货地址:按要求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经双方代表现场验收通过后,待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及运行后视为完成交货。
4.1采购预算:1606889.00元,采购预算为上限控制价,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出此采购预算价。
2、供应商须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对应证件复印件及小组成员简历加盖鲜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查询相应内容)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登录相应网站,自行打印相应查询内容的截图,并加盖鲜章。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供应商若满足规定的要求的投标时可仅提供一份满足规定的要求的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亦可)。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在磋商时将同时被拒绝。
6.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但仍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等政策。
8.1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盖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到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
9.1磋商会议时间:2026年11月6日 9:00 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到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
9.2磋商地址: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来凤县瓦尔高小区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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